说起抗金大英雄岳飞,就得说他的岳家军:骁勇善战,令金军闻风丧胆;纪律严明,与民秋毫无犯,是古代军队的典范。岳飞治理岳家军,不单要管十几万将士,还要管人数更为庞大的军属。后方家属安置好了,前方军心才会稳定。而跟管理军队的令行禁止不同,对待军属更需要人情世故方面考虑。处理军属事务并不轻松,甚至,能令能文能武的岳飞也感到头疼。
典型的一个案例,是南宋薛季宣在《浪语集·先大夫行状》中记录的一件事。
一、令岳飞左右为难的“风月案”
1136年,岳飞收复蔡州后,率岳家军返回鄂州大本营。正当将士们各自回家与家人团聚温馨时刻,一个名叫贺舍人的部将,却跑来向岳飞举发自己的妻子,他说:我的妻子跟寺庙里的一个和尚私通了,岳将军要帮我作主啊!
这事把岳飞雷得不轻,更触动他心底伤痛。因为,岳飞也曾承受过妻子不忠的沉重打击——他当年从军后,与家人失散,他的原配妻子刘氏熬不过苦日子,丢下两个幼儿和年老的婆婆,跟人私奔了。多年以后,岳飞被问起这事,仍然“切骨恨之”!而眼前,他部将的妻子,竟然也做出跟和尚私通的丑事!
岳飞立即传令,将贺妻及那和尚拿来讯问。一这问,当事男女都承认了私通,不单承认了,还招出一件更为惊人的事:那和尚所在寺庙里,每个和尚都有一个姘妇,而她们全都是岳飞部将的妻子!
这简直是一个炸雷,震得岳飞一时懵了。因为牵涉诸多部将,这事非同小可,搞不好会动乱军心,队伍就不好带了。这时,岳飞想起了心腹幕僚薛弼,于是把薛弼传来商议。
岳飞对薛弼说:“诸将随我前线血战,没想家中竟发生这样的丑事。如果我对这事置之不理,我就对不起诸将;可如果我学唐代柳公绰的做法,把这些跟人私通的女人们沉江处死,又实在于心不忍。这事究竟该如何处理才好?”
岳飞这番话,说明他对供词已经深信不疑,只想着怎么量刑处理了。而薛弼却另有看法,他回岳飞道:“将军您想,举发妻子与人通奸的,只不过是贺舍人一人而已。现在贺妻与那和尚却牵扯到诸将,可是,这些供词焉知不是他们故意诬陷别人,想借此来淡化自己的罪行的呢?”
岳飞表示不是很明白。薛弼又解释道:“军中诸将与妻子结合,明媒正娶的很少,大多是在战乱中凑成,甚至有来路不正者。这些本是隐私之事,而一旦追究起来,众将的家丑暴露,难免会对将军有所怨岔。而即使诸将妻与人私通之事为真,众将也必然耻于公开。将军自认是为了不负诸将,岂不知您这样做反而动摇了三军人心呢。”
薛弼一番话,岳飞觉得入情入理,于是他对薛弼说:“这事先保密。”随即,他找来妻子李娃,托她去秘密调查这事。
事关重大,李娃马上安排,请了那些被牵涉的众将妻们来家中见面。很快,李娃向岳飞汇报:诸将妻们都已年过中年,都是“类老矣”的女人了。
这下,岳飞长舒了一口气:原来都是快老的女人,风情不再,都没那需求了,还怎么可能会跟人私通?于是下令,只处理了贺妻和与那和尚,其他一概不再追求。
这桩差点引发岳家军动荡的“风月案”,就此了结。不久,举发妻子的贺舍人,也因羞耻懊悔而自尽。岳飞慨叹之余,向薛弼表示谢意:“若非听了你的话,我还不知要得罪多少人呢!”
后来,这事被薛弼的侄儿薛季宣记在了《浪语集》中。在此,也引出了一个历史难题——古代军属的安置问题。
二、古代军制与军属
中国先秦时期,兵役制度的特点是“兵农合一”:国家给每个兵卒分配一块土地,兵卒平时在家与家人一起务农,农闲时习武,若国家有需要了,如修筑工程和戍边打仗,兵卒就被临时征用,去尽兵役义务。等服完兵役,兵卒就回家继续和家人一起务农。服役者一般三天换一批人,再加上国土面积较小,从家里到边境一个来回顶多两三天,所以,兵卒与家人分别也不算很苦的事情。
到了一统天下的秦汉时期,帝国疆域变得空前辽阔,兵卒戍边往往要奔赴千里之外,最远的来回都要半年。加上兵役为期一年,所以戍卒与跟家人离别后,至少要一年多之后才能团聚,难免思亲之苦:戍卒“身在胡、越,心怀老母”,家里“老母垂泣,室妇悲恨”。军队与军属之间的问题,也成了一个难题。
公元前154年,晁错在《守边劝农疏》中向汉景帝提出,朝廷派戍卒远赴边境防守,一年一换,戍卒还没熟悉胡人敌情,就换人了。不如选择愿意常年居住在边境的人,让他们安置家室,耕作田地,并且守备之用。
晁错的提议具极意义。在此之后,中国的守边军队,就有了随军家属。军人与军属一起开发边疆,屯田戍边,不单解决了戍边将士与家人的分离之苦,更重要的是,如果胡人来侵,将士首先想到的,就是保护他们的亲人和财产,就会更加拼命地抗击敌人:想要卫国,必先保家!
到了东汉末年,曹操称霸北方,为了确保兵源,他推行了“士家制”:将世代当兵之家集中居住在邺城一带,另立户籍,称为"士家",即士兵与家属:士兵的妻子叫“士妻”,士兵的儿子叫“士子”,士兵的女儿叫“士女”。
在当时的战乱之世,士家制度可以让士兵与家人的生存需求得到保证,阵亡士兵的家属还会得到抚恤优待。而在该制度下,士家子女婚娶必须在士家范围内,士家子孙也必须世世代代当兵。并且,还可以防止士兵叛逃——士家由军营或郡县统一管理,士兵前线逃跑了,后方家人必定受到株连,甚至全家被处死。可以说,曹魏时期的军人与军属,不单是居住生活在一起,连性命都是绑定在一起的。这也是中国历史上统治者控制军人的一个惯用手段。
唐朝推行府兵制。府兵“兵农合一”的特点跟先秦时期相似,平时为民,战时为兵。服兵役就得与家人离别,所以唐诗里有很多思亲诗,如李白的《关山月》:“戍客望边邑,思归多苦颜”;《子夜吴歌·秋歌》:“何日平胡虏,良人罢远征。”
公元737年,庸玄宗诏令:招募自愿长驻镇戍的兵士,并允许家属随军,官方分配田地屋宅。从此,募兵制开始替代府兵制,也为唐朝蕃镇割据埋下隐患。
到了“最具人文关怀”的宋代,军方鼓励士兵娶妻,甚至给士兵发聘娶的礼金。士兵结婚后,妻子就住在军营。宋初规定,就粮禁军的妻子还可以随营,即伴随丈夫一起出戍。到了南宋,不仅是士兵妻子住营和随营,整个军队拖家带口已是普遍现象。一支军队,军属往往数倍于军人人数。岳飞的岳家军也是这种情况。
三、军属中的女人们
所谓色食性也,尤其是对于正当壮年的军人们,女人在军营中,起的作用不言而喻,所以中国自春秋时代起就有营妓。甚至,有些士兵会冒险把妻子带在身边。公元前99年,西汉名将李陵在在浚稽山抗击匈奴兵,汉军却战斗力不佳。李陵起了疑心:“我军士气鼓不起来,莫非是军中混进了女人?”于是下令搜查,果然搜出一众“卒妻妇”。原来,有部分士兵在出征时,把妻子藏在车中一起出发了。结果李陵毫不留情,把这些女子全部处死。
虽然,有学者认为,这些可怜的“卒妻妇”们,其实是营妓。但无论是何身份,这些随军女人们的命运都令人叹息。但也有一名营妓出身的女子,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传奇的一笔——梁红玉击鼓抗金。
南宋梁红玉,本是将门之女,因祖父和父亲战事失利获罪被处死,她也沦为京口营妓。在一次酒宴上,梁红玉与抗金英雄韩世忠一见倾心,两人终成眷属。从此梁红玉跟随丈夫一起抗金。在韩世忠截击金军归北的黄天荡之战中,梁红玉不畏箭雨,亲自擂鼓助战,激励宋军士气,击退了金军十多次突击。虽然以少对多的宋军在坚守48天后,最终未能阻挡金军突围,但金军仓惶退师后,从此不敢轻易渡江南下。而战事之后,巾帼英雄梁红玉不但不邀功,还上书弹劾丈夫韩世忠“失机纵敌,请朝廷加罪",更令举国上下,无人不敬佩,就连宋高宗赵构也赞叹她“智略之优,无愧前史”,并封她为“杨国夫人”。
梁红玉之所以可以名留青史,一大原因,是她能够陪随丈夫韩世忠在前线军中。然而,古代军队的女眷们,除了高级军官的妻妾,绝大部分是不能随军出征的,她们都要留在驻地等候丈夫归来。她们也要忍受空闺寂寞,于是,就出现了女军属跟人私通的情况,如岳家军“风月案”。而岳飞在处理这件事时,曾想仿效柳公绰——唐代柳公绰在征讨叛藩时,发现下级军属中,有些女子嬉游放荡,就下令她们沉到江里去。最终,岳飞没有这样做,除了幕僚薛弼的劝解,他的妻子李娃,也起了关键性作用。
李娃,岳飞的第二任妻子。这一对,可谓历史上恩爱夫妻的典范。在盛行妻妾成群还蓄家妓的宋代,岳飞却是个“异类”,他没纳过一妾,更没蓄过一妓,就对李娃一心一意。岳飞领军前线打仗,李娃在后方,不单孝敬婆婆养育孩子,还安抚战死将士遗孀,收养战争孤儿,岳家军军属大小事务都安排得妥妥当当,军中无不交口称赞。甚至有一次,有部将趁岳飞不在军中,意图发动兵变。李娃听闻风声后,不动声色。一日她把诸将召集在一起,然后突然下令,把意图兵变者杀了个措手不及。如此有胆有识,才德兼备,绝对岳飞的贤内助。
在调查岳家军“风月案”这事上,同样作为女军属的李娃,是否会因为理解和同情的心理,而为涉案的众将妻们“开脱”?毕竟,说女人人过中年就风情不再,没有情欲,说不大过去。但是,也正是李娃的一句“类老矣”,最终令岳飞作出了最明智也是最人道的处理,既保住了众将妻的性命,也避免了一场岳家军动荡。
中国古代军队中的女人们,或悲惨,或英勇,或智慧,更多的是无名无姓,淹没在历史尘烟之中。但是,她们都是不可忽视的存在,值得后人评说,缅怀。
参考资料:《盐铁论》《汉书》《宋史》《浪语集》《金佗稡编》《杨国夫人传》《汤阴县志》
原标题:从一桩岳家军“风月案”,说中国古代军属中的女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