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有个很火的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里面这样一段情节:
成玉(几万岁的年轻人)和阿离(几百岁的小娃娃)在竹林里挖笋,无意中听到了灵宝天尊和东华帝君的一段对话。听完之后,成玉神色凝重。
阿离问:成玉,你怎么了?刚才偷听了帝君的话就不高兴了?
成玉(叹了一口气):你知道什么是应劫吗?
阿离:就是渡劫呗,神仙不是老渡劫吗?父君说过,天生天养的神仙,仙位都是白来的,所以没事就渡个劫,让雷劈两下才算公平。渡的好呢,就飞升阶品。渡的不好呢,就灰飞烟灭。
成玉:不。应劫比渡劫更可怕。听方才灵宝天尊的语气,帝君此番怕是危险了。
阿离:危险?
成玉:远古诸神,但凡是应劫的,没有几个能过去。或者说,应劫这两个字的意思就是,要身归混沌了。
阿离:身归混沌?要死啦?帝君要死了么?
成玉:帝君自己不也说,算是应劫了吗?
阿离:我还以为帝君这样的神仙,会长长久久地活下去呢。
成玉:连父神都会应劫,何况其他人。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剧照.jpg
我们看电视剧时,多是抱着放松、休闲的目的,看过算过。
大家可能都没有思考过:成玉为什么要将阿离说的“渡劫”纠正为“应劫”呢?一方面,阿离是小朋友,她是在教阿离(当然,实际上是说给电视机前的观众听的)。再一方面,突出“应劫”的严重后果——帝君此番怕是危险了。
按照剧里的解释,渡劫有两种后果,要么飞升阶品,要么灰飞烟灭。假设有统计数据显示,这两者的概率各占50%,若帝君是要渡劫,那么从平均数据上来说,渡劫失败(灰飞烟灭)的概率在50%。考虑到东华帝君并非一般的神仙,曾为天地共主,万分强大,所以可以大大降低失败的概率,大抵上是不用太担心的。
而应劫几乎只有一种后果——但凡是应劫的,没有几个能过去。也就是说应劫失败的概率高达99.99%。所以,若帝君是要应劫的,基本上有去无回(身归混沌)。作为帝君的凡人朋友,我们不免也要担心一番。
渡劫与应劫,一字之差,却失之千里。
错别字.jpg
中国汉字博大精深,数不清的同音字、多音词。我们从小开始学识字、学辨字,死记同义词、近义词,可一朝高考结束,通通都还给了语文老师。
踏入职场后,用个错别字、错别词,似乎都无伤大雅,顶多在开会稍微脸红一下,没有像神仙那样到灰飞烟灭的地步。
于是,我们开启了“自动驾驶”的模式。遇到新词语、新概念时,不求甚解,自认为理解到七七八八就算过了。而正是这些概念不清,导致很多人的脑子一团浆糊。有些道理,自己总也理不清、说不清。有些事情,自己总也想不明白。更可怕的是,本人似乎还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如果你周围有法律人,你会发现他们大多很严谨。严谨在哪里呢?其中一个表现就是用词严谨。那么,普通人如何习得这份“严谨”呢?从区分此词与彼词的含义,从有一双火眼金睛开始吧。
今日为大家介绍第一组词汇:定金vs订金。
今日词汇.JPG法律小剧场
在上海,最近有一家西餐厅特别特别火,因为某卫视正在热播的当红电视剧的拍摄即取景于此。这家餐厅有一间很特别的包房,毗邻黄浦江,大上海的夜景一览无余,而且是电视剧中男主角的御用包房,为男主的恋爱事业立下了汗马功劳。为此,这间包房炙手可热,往往要提前几个星期才能预约到。
琊博有一位青梅竹马,打算向女孩子告白,把女性朋友变为女朋友。为了度过完美地一天,琊博提前到餐厅“踩点”,得知2月18日的包房可以预定之后,当即预定。同时,按餐厅要求,当场预付了1000元。琊博拿着餐厅开具的一张写有“1000元订金”的收据,喜洋洋地离开了。
欧阳的事务所就在这家餐厅的附近,因为从这间包房正好可以看到上海繁华的夜景,很适合宴请外国客户,所以也是常客。恰巧,国外留学时的好朋友来上海出差,约欧阳一叙。欧阳特意预约了这件包房。好巧不巧,外国友人来华之日也是2月18日。
按照餐厅的规矩,欧阳需预付1000元。虽然餐厅发来了手机预付的链接,可是考虑到现在病毒较多、诈骗链接猖狂,欧阳不愿在陌生链接上支付,恰2月X日要去用餐,便说好当日用餐结束后当场预付。
当日,欧阳预付1000元后,餐厅收银员低头开始写收据:XX包房,2月18日,1000元,订金。”写到这里,欧阳突然道:“小姐,你写错字了,应该写‘定金’,‘确定’的‘定’。”收银员停顿了一分钟,自言自语到:“是吗?我一直都是写预订的订呀。不管了。”边说着,边划掉了“订金”,改成了“定金”。看到这一幕,欧阳内心里“嘿嘿”一声,面上却不动声色。然后,欧阳拿着写有“1000元定金”的收据,满足地走了。
时光飞逝,转眼到了2月18日,傍晚17:50,琊博携未来的女朋友、欧阳携国际友人同时来到了餐厅。然而!餐厅竟告知,此包房已有客人。理由是:当时接待的服务员是实习生,琊博和欧阳的预约未录入系统。
一个无比美妙的夜晚,就这样泡汤了。虽然餐厅作为补偿,提供了其他包房,并赠送了丰盛的菜品,琊博依然非常、非常地生气。因为他只拿到了餐厅退回的1000元,而欧阳不但收回1000元,餐厅另外还赔偿了1000元,共计收到2000元。
这是为什么呢?在包房里刚坐下的琊博脑海里浮现出刚才的一幕:
得知包房预约不成功后,琊博和欧阳自然很不满。餐厅不停的道歉,并主动提供各种补偿。虽然看不到外滩美景,但餐厅提供的补偿条件还是非常诱人的,而且外滩附近的其他餐厅没有预约连包房都没有。所以,琊博和欧阳便与餐厅达成了一致。
接下来,因为餐厅实行预付款与餐费两条收支线,所以,餐厅经理请琊博和欧阳提供收据后,拿出两个1000元,分别退还给琊博和欧阳。琊博收到款项后,转身正准备去包房。欧阳出声了:“经理,你还少了我1000元”。餐厅经理楞了一秒钟,说:“您只预付了1000元,刚全部退给您了。”欧阳道:“经理,我的收据上写的是‘定金’,按照法律规定,若餐厅违约的话,可是要加倍返还的。不相信的话,你打电话问问你们的律师。”
餐厅经理拿起手机,一溜烟小跑着出去打电话了。琊博停下脚步,心里有些窃喜:“难道我还能再拿到1000元?简直不能更棒。”于是,决定留下来,等待再收一笔款。
几分钟后,经理打完电话,回来了。默默地向收银员取了1000元,交给了欧阳。琊博马上说:“经理,还有我那1000元呢?”经理面无表情地说:“律师说了,‘定金’要返还两倍,‘订金’只要返还原金额即可。
“俗话说”.JPG法律小讲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该规定,餐厅收取欧阳1000元定金后,若欧阳违约,比如欧阳当日没有到餐厅就餐的,餐厅可以没收这1000元。若餐厅违约,比如餐厅未按约定提供预定的包房的,餐厅需双倍返还,即餐厅需返还欧阳2000元。
该规定在法律上被称为“定金罚则”,“罚”是“惩罚”的意思,即对违约者的“惩罚”。
同样一笔款项,如果写成“订金”,会怎样呢?
首先,一字之差,该笔款项即不适用上述第八十九条。
其次,法律中对“订金”的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通常“订金”视为预付款,即预先支付了一部分价款(货款)而已。如果对方违约的,不能要求双倍返还,只能要求返还订金(当然,若发生损失的,可适用其他法律规定求偿)。
结束语.JPG【友情提示】
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哦~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