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困难类型有:城镇和农村最低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孤残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遭遇突发性、不可抗力变故,造成人身或财产的重大损失的困难学生。
2.家庭遭遇突发性、不可抗力变故,造成人身或财产的重大损失的困难学生。需提供所在村委证明、镇政府确认和因病致贫、因灾致贫的材料,如病历、大病药费单据等原件。
3.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如烈士子女、孤儿、父母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以及特殊困难家庭,家庭持有《特困证》、《社会扶助证》、《最低生活保障证》及本人月平均生活费与家庭人均收入在200元以下,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列为特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