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火车票在火车开车前20分钟停止售票。
2.旅客在开车前20分钟以外丢失车票应到购票车站或票面发站办理车票挂失补办手续,距离开车时间不足20分钟丢失车票应另行购票。
3.在列车上应自丢失站起(不能判明时从列车始发站起)补收票价,核收手续费。旅客补票后又找到原票时,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交旅客,作为在到站出站后向到站要求退还后补票价的依据。退票核收退票费。持站台票上车并在开车20分钟后仍不声明时,按无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