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机关公文按紧急程度分包含特急公文、紧急公文、常规公文三种。
2.特急公文(特急),指事关重大而又十分紧急,要求以最快的速度形成、运转和办理的公文。
3.紧急公文(急件),一般也是涉及重要工作需要急速形成、运转和办理的公文。
4.常规公文(平件),是指可以按正常速度形成、运转和办理的公文。但常规公文也要及时办理。
5.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紧急程度是对公文传递和办理速度的要求。标明紧急程度,是为了引起特别注意,以保证公文的时效,确保紧急事项的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