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与做的用法区别:
1.“做”侧重于具体对象或产生实物的活动,动作性较强。如“做工”、“做衣服”、“做作业”等。“做”连接的都是能在实际生活中感知到的具体事物。而“作”多用于抽象对象或不产生实物的活动,动作性较弱; 如:作孽、作弊等。
2.从感情色彩上看, “做”所连接的多数都是中性事物。如做客、做梦,都无所谓好坏。“作”所连接的事物多数是贬义的,如作恶、作弊等。
3.“做”是一个“全动词”。“做”能独立地作为一个动词,在运用中体现完整的动作意思;而“作”是“半动词”,它往往跟别的动同连起来使用,才能表达一个完整的动作意思,如:叫作、制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