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的维新运动
1868年至1873年,明治维新为日本开了新时代。“维新”一词取自《诗经》的“周虽旧邦,其命维新”。的确,明治维新是以天皇复辟为名,其实是一次从下而上的夺权,结束了日本德川幕府的“武家”政治。
19世纪中,美国培里准将(Matthew C. Perry,1794—1858)率领舰队,进入江户(东京),要求日本开国通商。这次事件,为日本带来了严重的危机意识,其冲击不下于中国经历的鸦片战争。日本当政的德川政权,无力应付严峻的变局,一群九州长州、萨摩两处大名(藩侯)的藩士发动政变,以“尊王攘夷”的口号,逼迫德川幕府“奉还大政”,将长期形同傀儡的天皇奉为实际的君主。新政权采取全盘西化的政策,改变政府制度,编练新式海军、陆军,振兴企业,将一个仿照中国文化的边陲国家,一变成为东方的西洋国家。
二十年后,日本挑战中国在东方的霸权地位,于1895年击败中国新编组的北洋水师,攫取了朝鲜半岛与台湾,并获得中国的巨额赔款。日本由此一跃为殖民帝国,雄张东亚五十年。日本于1905年击败俄国,1931年侵略中国的东北,1937年全面侵略中国,1941年底袭击珍珠港,同时在大陆与海洋作战,希冀建立一个东亚大帝国。这一梦想,终于在1945 年的“原爆”蘑菇云下,化为灰烬!
日本倏兴倏亡,是东亚的大劫!但是,19世纪明治维新的成功,曾引发中国的“百日维新”。1898年,清光绪帝在慈禧太后让他亲政之后,援引康有为、梁启超等人,百日之内颁布一连串诏书改动制度,但遭遇守旧人士反对。慈禧太后在袁世凯依附荣禄后,得以运用北洋新军的力量夺回政权,处死维新志士谭嗣同等六人,把光绪囚禁在瀛台。短促的“维新”,转为悲剧!
中、日两国的维新政变,有如此不同的结局,常是近代历史学界探讨的课题。先论两者的相似之处:日本的维新志士是一群外藩的青年藩士,痛感于外来武力威胁及当时德川政权的无能,聚集于吉田松荫(1830—1859)的门下,研讨如何救亡图存。同样的情形,一群远在南方的青年人,痛感外患日重,清廷应付无力,群聚于康有为的万木草堂,寻求挽回中国败亡的命运。
日本的九州诸藩,远离关东的幕府权力中心,但又经由对外贸易获得利益及有关西洋事务的知识。长崎一埠,长期有荷兰及西洋商船寄泊,也有西洋人在此居住。源自长崎的“兰学”,是日本学习西洋事务的来源。九州藩士,实是日本最熟谙当世国际事务的人士。在中国方面,澳门于明代被葡萄牙人借居后,明清两代的耶稣会会士入华,均由此进出。鸦片战争之后,中国割让香港,使香港成为英商及其他外商对华贸易的基地。广州虽偏居南方,但密迩港、澳,于是粤籍人士直接间接最易获得西洋事务的知识,也最能深刻痛切地感受到危机。广东虽是中国最富庶省份之一,却又远离清廷的权力中心 ,其情势与日本九州诸藩相似。
明治是从全无实权的天皇,为维新志士拥戴忽然成为新政的权力象征。光绪为慈禧从醇亲王藩邸迎入宫中,继承皇位,长期在太后垂帘的阴影下成长,一旦亲政,锐志改革,希冀中国迅速复兴,遂乾纲独断,完全信任这一批新进文臣。日本是明揭“尊王攘夷”口号,援春秋大义,确立明治维新的合法性。光绪的皇位,也有其合法性,以致慈禧尝试废立,终因东南督抚坚持“君臣之分已定,中外之口难防”,阻止了慈禧的计划。
戊戌变法与明治维新的差异
以上中日情势的诸项相同处,确使人诧异,为何二者一成一败,竟如此悬殊?而且,其下一步的发展,又使中、日两国的近代历史,走上完全不同途径!此处当试述二者发展过程的差异:
首先,明治与光绪的处境不同。在“尊王攘夷”的口号下,德川只是篡窃天皇权力的权臣,正主既出现了,德川幕府再难有其合法性。光绪则是慈禧的继子,亲子一伦在伦理差序位阶最高,即使是皇帝也得在亲子关系上垂手。
其次,德川幕府执政之初,遍植亲藩于关东为武家藩屏,但执政日久,那些大藩坐收户额租地,耽于逸乐,已失去战斗力。德川末代将军的部下,也已只见宫廷宠臣,不见武勇之士。于是,九州诸藩挟其实力,要求武家奉还大政,德川实已没有抗拒能力。反之,中国在太平天国之役后,南北诸省都迅速“武化”,尤以 大门的直隶总督,手握重兵,举足轻重。戊戌维新时,慈禧任命亲信荣禄担任直隶总督,即使谭嗣同当真能够劝动袁世凯支援光绪,袁军也没有抵抗荣禄的胜算。当时东南督抚,除了湖南巡抚陈宝箴支持维新外,都不做左右袒。光绪缺少有力奥援,而慈禧则有直督的实力为后盾,是以光绪处境与明治的形势相比,可谓主客之势完全不同。
更须注意者,日本的藩士乃是依附于封建制度的身份,他们都是藩主的武士,平日聚集在藩主的城堡,本身并没有社会基础。德川幕府手上曾有过重兵,但执政既久,武士已转化为官僚系统中的大小官吏,他们寄生于幕府,却不能动员社会资源支援武家。德川幕府外无强大亲藩的支援,内无有力藩士发动社会力量,其不能自存,已明白可见。普鲁士的乡绅(Junkers)是“在乡军人”,身份与中唐以前的府兵相似。这些乡绅乃是支持重建日耳曼民族主权国家的重要基石。若以日本武士与普鲁士乡绅相比,其最大差别在于武士寄生宫城,不在乡村掌握地方的实力。
中国明清的缙绅,并不具武士性质,却是地方社区的精英。他们有一定的领导能力,又凭借同族、同寅、同事、戚谊等种种关系,编织为庞大的网络,大则涵盖全国,小则笼罩一乡。缙绅士大夫的向背,在皇朝嬗代、政局转变之际,都有决定性的作用。清代末季,政府执政能力已相当不足,但儒家君臣伦理的强大约束力还在,以致曾国藩在平定太平天国之后,手握重兵,雄踞东南,还是恪守臣节,解散了湘军。这种情势,若不是从下而上的革命,缙绅为主体成分的官僚体系,殆难与虎谋皮,由内部发动翻天覆地的巨大变革。
戊戌维新代表的理念,在当时还有保守与洋务两派思维方式作为选项。保守派,例如倭仁、王先谦等都坚决相信中国传统方式是“千古不易”的正道,任何学习西洋的改革均是“离经叛道”,不宜施行。洋务派,例如张之洞及大多数的督抚,致力购械设厂,希望中国能够有坚船利炮,甚至振兴实业,希望中国能利不外溢,但其理念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并不赞成国家制度也转变为西洋模式。这两种主张,在当时是缙绅士大夫的主要思想,持维新改革理念的人反而不占多数。是以,光绪与康、梁无法转移庞大的缙绅力量支持维新运动,各省督抚在慈禧反扑时大多不声援光绪,当是因为他们大多只是持洋务派的观点,还不能接受维新之论。
百日维新的遗产
维新失败,保守分子借用义和团的“本土运动”,扶清灭洋,惹起八国联军。大难之后,不少人思想转向改革,清廷才有预备立宪之议,可谓戊戌维新的一段延伸。数年之后,辛亥革命,清廷所谓立宪也成了空话。
从维新到立宪,这次短暂、不全面的清末改革,仅是历史潮流的涟漪。然而,沈家本(1840—1913)奉命改订的清律,移植欧洲大陆法系法典,是近代中国第一个成文法。中华民国的民法、刑法、诉讼法等大致皆不脱沈家本订下的范畴。中华民国建立不久后,中国陷入军阀混战,全国分崩离析,但排除一些军阀不法行为,大致言之,各地诉讼还是遵循这一部新法律。即使在北洋政权的号令不及之处, 大理院的判例也还为各处法院引用。
清末改革的另一个成果,是制定了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轮廓。京师大学堂的学科规划,是日后各地大学的模式。蔡元培在民国成立后制定的大学制度,基本上只是以此为基础,稍做修改而已。
整体来说,清末的维新只是夭折的努力。若没有辛亥革命,中国循着所谓“立宪”的途径发展,其过程当是取决于社会精英层(旧日缙绅及后来的知识分子),中国后来的走向可能大不相同。历史已是过去,不必再作悬测。倒是日本的明治维新虽然建立了一个现代化的日本,可是从1925年到1936年的“二二六事件”,日本的右派与少壮军人狙杀了五位首相中之三人、三位藏相(财政部长)中之二人;另有一位首相的兄弟被误认而死于狙击,那位首相侥幸逃过一劫。这些主张和平开放的自由主义政治人物,一个一个倒下,日本军人遂控制了日本天皇与政权,形成实质的军阀专政,斩断了日本正在发展的君主宪政。日本遂中风狂走、武力扩张,终于一步一步走向战争,也一步一步走向败亡。明治维新是由一群青年藩士推动的,他们的“武士道”本性终于遗留了黩武的行为基因,以致有此历史的转向。中、日两次维新的历史因缘,长程短程都可有不同的理解与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