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对于轮船招商局的了解有多少呢?轮船招商局是晚清洋务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第一家自办的民用轮运企业,也是第一个采行“官督商办”组织形式设立的民用企业。那在当时带来了什么样的影响呢?现在就和知秀网小编去了解一下吧!
1872年6月,李鸿章上奏《筹议制造轮船未可裁撤折》提出不仅要建造兵船,更应建造商船,设立民用商业运输企业,要建立可用机器生产的煤矿、钢铁企业。不论是从增强国力,还是从以商养战的角度看,李鸿章所代表的洋务派,终于艰难地创办了现代工业与实业。民用轮船公司就是李鸿章的一项重要致富项目,“养船练兵”兼得。12月23日,他再次向朝廷呈上《试办轮船招商局折》,不久即被批准。当时“各口岸轮船生意已被洋商占尽。华商领官船另树一帜,洋人势必挟重以倾夺”,所以“须华商自立公司,自建行栈,自筹保险”,要由“熟悉商情、公廉明干、为众商所深信”的人出面主持。
创办轮船招商局,首先要打破外国轮船公司垄断中国沿海和长江的航运局面。由于利益巨大,所以许多洋行经营航运业务,但最主要的是美商旗昌、英商太古及怡和这三家轮船公司,它们资金雄厚,垄断了中国的航运业务。在它们的扩张下,中国旧式船运业遭到了致命打击,以前曾经盛极一时的沙船业濒临破产。在这种情况下,创办轮船招商局,可以说是符合中国航运和民族经济发展趋势的明智之举。李鸿章在给同僚的信中写道:“我既不能禁华商之勿搭洋船,又何必禁华商之自购轮船?以中国内洋任人横行,独不令华商展足耶?”由于中国素来的“抑商”传统,再加上朝野反对新式机器生产的保守力量十分强大,政府禁止商人创办新式企业,所以中国商人根本不可能办新式工商企业一些商人为了赚钱,只能依附在洋商名下,一些巨商甚至投入巨额资金。
这样的后果是政府税收减少,而且华商依附在洋商名下还容易受到洋商的盘剥。因此他提出了由官方出面创立轮船招商局的主张。创办近代民用企业,需要大量资金和懂得新式企业经营的人才。当时清政府国库空虚,财政几近干涸,不可能拿出大量资金筹建企业,更无人才。在这种情况下,李鸿章盯上了买办阶层。在为外商服务的过程中,一些买办积累了一定的近代工商经营管理的经验和能力,同时也积累了大量财富。把他们连人带资本从洋商中挖过来,是解决问题的可行方法。考虑清廷一直禁止私人创办近代新式企业,为了突破官无资金、不会经商,而有资金、有经商才干的商人没有合法办近代企业权利的困境,李鸿章提出“官督商办”,就是由政府出面、商人出资办近代企业,即官府督办,商人自筹股资,具体经营,就是戴红帽子商人。
李鸿章提出招商局应采取官督商办的形式,在给同僚的信中他写道:“由官总其大纲,察其利病,而听该商董等自立条议,悦服众商。冀为中土开此风气,渐收利权。将来若有洋人嫉忌,设法出头阻挠,官方可出面交涉,以为华商保护。……倡办华商轮船,为目前海运尚小,为中国数千百年国体、商情、财源、兵势开拓地步。我辈若不破群议而为之,并世而生,后我而起者岂复有此识力?”当时垄断长江航运业的外国公司,实际有很大比重的华人资本。有关资料表明,当时上海轮船业实际是华洋合资,华资为主,洋商主持,不少洋行的许多轮船实际为华商所有。之所以如此,一是因为洋商将相当一部分赚取的利润运回本国,无意在中国境内迅速扩大规模;二是因为在洋行工作的华人,俗称买办,积攒了大量财富,想投资新式企业而得不到清政府的许可。李鸿章的官督商办政策,正好适应了市场的需要。
刚开始,李鸿章任命官员经办此事,下令浙江海运委员、候补知府朱其昂筹办轮船招商局。可是招股一年多无人过问。在创始经费中,李鸿章从官款中批拨的费用发挥了重要作用,他还带头认股五万两。朱其昂不善于经营新式航运业,加上官僚习气浓重,商人避之唯恐不及,根本招募不到商股。李鸿章撤掉朱其昂,任命原恰和洋行买办唐廷枢为轮船招商局总办,原宝顺洋行买办徐润被任命为会办,重订局规和章程。买办出身的唐、徐二人有长期经营近代航运业的经验,在他们的领导下,轮船招商局开始迅速发展。招商局业务日隆,附股者日多。唐、徐二位商人主事后,上海商人信心大增,招募商股进展顺利。他们按照商业模式,规则办事,规定每百股举一商董,由诸商董中推举一商总,总局和各分局分别由商总和商董主持,使投资人对局务有一定发言权,大股东享有经营管理权。创办之初,招商局既有洋商的竞争,也有国内守旧势力要将其改归官办的压力,形势不容乐观。
但李鸿章仍坚持“商为承办官为维持”的原则,在经济上和政治上提供大力支援。招商局股票最初市价仅为票面价值的四五折,随着机构的改组、业务的拓展和收益的增加,股票市价渐涨。招商局原价一百两的股票,市场价已涨至二百四十两。招商局的成功,激发了民众对于其他公司股票的认购兴趣。当时的媒体刊载:“中国初不知公司之名,自招商轮船局获利以来,风气大开。华商因为看到招商局股票市价逐渐飞涨,“遂各怀立地致富之心,借资购股,趋之若鹜”。轮船招商局对于中国近代早期股市的兴起起到了重要作用。当时沿海和长江航运已为外洋垄断,新成立的招商局简直没有“立足”之地,于是李鸿章为招商局争取了运送漕粮和一些官府物资的专权。此举是轮船招商局得以维持的关键。
轮船招商局与洋商的竞争一直都很激烈,双方大打价格战,招商局资金一直紧张,李鸿章多次指示拨借官款,有时还规定可以缓息。这些措施使招商局摆脱了困境。不到十年时间,货轮即由初期的四艘发展到三十余艘,总装载量近两万四千吨。轮船招商局的建立,确实达到了“分洋商利权”的目的。仅1873年到1876年间,外国航运公司收入总共损失四百九十二万三千两,这期间中国商人少付给外国商人的费用当在十三万六千两以上。李鸿章在给朝廷的奏折中写道:“创设招商局十余年来,中国商民得减价之益,而水脚少入洋商之手者,奚止数千成,此收回利权之大端。轮船招商局在1877年收购了美商旗昌公司的全部产业,包括十六艘轮船和长江各埠及上海、天津、宁波各处的码头、栈房,从而超过英商怡和、太古两家轮船公司。
以后它的业务不断发展,先后在烟台,汉口天津、油头、福州、广州、香港等地及日本、新加坡等国重港口增设了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