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太祖皇帝朱元璋出身草根,知道民间疾苦,对贪赃枉法的官吏极为痛恨。颁布法令规定凡贪污银子六十两以上者砍头示众。可后来发现仅仅是砍头,并不能很好的警示后来者,于是便施行了凌迟处死和剥皮楦草的酷刑。
所谓“剥皮楦草”就是将犯人活生生的人皮剥下来,然后用乱草塞满,再缝合起来依旧是个人形,将其悬挂在衙门口或者土地庙,用来警醒官员。
其实这剥皮之刑自古就有,只不过不是官方刑法,史料中记载的剥皮手法有两种,每一种都让人触目惊心。
第一种方法是沿脊背到肛门一刀划开,将背上的皮肤分成两半,然后慢慢地将皮和肉剥离,像蝴蝶展翅一样撕下来。据说这样的剥皮方法,可以让犯人在剥完皮一天后才死去,就是为了折磨他们。而对动刀破皮的人也是个考验,万一剥皮过程中让犯人死去,剥皮的人也会受到惩罚。
第二种方法是把犯人埋在土里,仅将头露出来,用刀在犯人头皮划开个“十”字,然后将水银从划开的头皮“十”字处灌入犯人体内,由于水银比重大,会将肌肉与皮肤分开。埋在土里的犯人忍不住疼痛就会不停扭动,但又无法挣脱,最后只能是身体“光溜溜”的从头顶“十”字处爬出,只剩下一张人皮埋在土里。
明朝是第一个将剥皮纳入官方刑法的。大名鼎鼎的明朝开国将领蓝玉,就是被人诬告叛逆而冤死于剥皮刑法之下的。据野史记载蓝玉被执行剥皮后足足撑了七天才死去,就是因为一口怨气未消。
崇祯皇帝死后,明朝宗室建立了南明小朝廷,而此时张献忠的义子孙可望假意降明,被忠臣李如月告发,但此时的南明永历皇帝颇为忌惮兵强马壮的孙可望,就打了李如月的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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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可望听说后就派人将李如月抓了起来,对他施行了剥皮之刑。剥皮的人将一筐石灰,一捆稻草,放在李如月面前。李如月问这是干什么用的,一个人告诉他:“这是揎你的草。”李月如叱骂道:“瞎眼的奴才!这草颗颗都是文章,节节都里忠肠!”
孙可望喝令李如月跪下,李如月又骂道:“我是朝廷命官,岂能跪听反贼的命令?”于是步行到中门,向永历帝居住的南宫行跪拜礼。
剥皮的人将其按倒在地上,用刀割开脊背的皮肤,直到臀部,李如月大叫道:“死得快活,浑身清凉!”又呼喊着孙可望的名字痛骂。剥皮剥到四肢时,把他的手和脚都砍断,再把他翻过来剥前胸的皮,这时李如月只能发出细微的声音了,仍能听得出是在骂人,直到最后砍断脖子时,李如月才死去。
正如李如月所料的,过了不久这孙可望便出卖军情,头像了清军,从此明王朝一去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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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施行剥皮之刑,虽是严酷,却是为了明正典刑;而最后的南明对一个忠贞之士施行剥皮之刑,正是活该灭亡,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明朝“立也剥皮,亡也剥皮”的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