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2.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生产车间和办公室。
3.不在厂区严禁烟火和人员密集区域动用明火和吸烟。
4.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反馈。
5.厂区相应位置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引导员工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6.不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7.员工应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下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闭电源。
8.厂区使用的装修装饰不宜采用易燃材料,巡逻人员巡逻过程中要仔细检查可以事项,消除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