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女双方本着同等自愿的原则决定复婚,双方要做到互敬互爱、互相扶持,并保证无论任何情况下不能遗弃对方(无论重病伤残或其他情况。)
2.男女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起双方赡养老人和抚养孩子的责任,孝敬老人,往事不记。(老人:男方父母女方父母)。鉴于老人已经六十周岁以上,在慢慢丧失劳动能力,应于复婚后按月支付男女双方老人赡养费用。
3.双方财产归属:女方有房产一处,第一次离婚法院判决归属女方,地址:复婚后仍归女方所有,属于女方婚前财产,男方无权索要或者持有该房产的相关的证件、发票等。如果用于居住和生活,房贷、装修以及水电费等日常支出由双方共同负担。
4.双方债务承担:复婚前的债务,由男女方各自负担。复婚后如果有债务发生,需经男女双方共同确认,并留下书面证据,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此债务由双方共同负担。否则,谁发生债务,谁负责。
5.鉴于男方缺乏家庭责任感,复婚后,男方必须每个月支付女方至少2000.00元人民币,用于孩子培养教育以及相关的家庭费用支出,如有延误,不得拖延超过三个月。
6.男方保证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殴打侮辱言语威胁女方或者殴打辱骂孩子,不能通过各种不正当方式,如骚扰不让睡觉,打骂孩子等方式让女方在精神和身体上受到任何伤害,女方毅如此。
7.复婚后在共同生活中,双方都不能在感情及行为上背叛对方,男方必须放弃目前的多个婚外情人,保证对家庭和夫妻感情忠诚。男方如有违背,离婚时放弃一切主张权利。
8.以上各条,如果男方有所违背,男方必须放弃共有房屋所有权以及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权以及探视权,并需要承担每月的子女抚养费,离婚期间未予支付的抚养费应一次性补足。
9.此协议一式两份男女各持一份,双方意思表示的结果并且都是自愿的,双方签字复婚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