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郡主,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对于皇族女性的封号。郡主是由郡公主这个词演化而来的。
2.郡公主始于东汉,一般皇女级别为县公主,但也有少数为郡公主,比如汉献帝之女长乐郡公主刘曼等。
3.晋时皇女有以郡为封邑,因此称郡公主,如弘农郡公主(弘农公主)、南康郡公主司马兴男。
4.郡主一词出自南朝宋临川王刘义庆组织编纂的《世说新语·贤媛》之中“桓宣武(指桓温)平蜀,以李势妹为妾”南朝梁刘孝标注引《妒记》:“桓平蜀,以李势女(一说为李势的妹妹)为妾,郡主(南康郡公主)凶妒。”这个故事便是成语“我见犹怜”的典故,这里的郡主指的是晋明帝司马绍之女司马兴男,郡主是郡公主的简写。
5.但是,东汉、魏晋南北朝、隋朝时期的郡公主一般情况下还是帝女,也有个别为王女,但在史书上一般不写为郡主,而是称为郡公主或者公主、长公主、大长公主。
6.直到唐朝,郡主才成为特定的封号,为皇太子之女。
7.五代十国时期也有帝女称郡主,《十国春秋》中记载闽太祖王审知有一女为郡主,但封号已失。
8.北宋时期郡主正式成为王女称谓,宋徽宗政和年间改郡主为宗姬,南宋高宗时期改回郡主。辽代皇帝庶女一般初封为郡主,后加封为公主,金朝王女一般为县主,西夏待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