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不争”意思是:自然的规律是有利于物,而无害于物。做为人来说,不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
2.出自《道德经》第八十一章:“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无为、不争,是老子对君王的告诫,不与民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