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
2.据《2013-2017年中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已达到545家,包括质检部门所属检验机构、行业检验机构及企业自检机构,另外还有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气瓶检验机构等。
3.为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国家对各类特种设备,从生产、使用、检验检测三个环节都有严格规定,实行的是全过程的监督。
4.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4号《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产品质量仲裁检验、质量鉴定、质量事故鉴定、产品损失鉴定、灾后评估等的检验、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