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思是杀人的人要处死,打伤人或者偷盗,抵偿相应的罪名和刑罚,我会废除残酷的秦朝刑法。
2.出自——西汉司马迁《史记·高祖本纪》。
3.原文: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
4.译文:与父老乡亲约法三章,杀人者要处死,伤人者要抵罪,盗窃者也要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