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没有考核是真的吗?仅凭名望取士

今天知秀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汉代没有考核是真的吗?希望对你们能有所帮助。

在科举制创立之前,举孝廉等以士人名望的为标准的察举制盛行一时。察举制与科举的不同就在于不用考试,而是由地方长官推举本地名望高的士子出仕。如果一个人的名声很大,那么地方官员便会推举他当官,而且名声越大,当的官就越大。因此常有人一入仕便成为千石(shi2)的县令,甚至二千石的郡太守,那就相当于现在的市长了。

难道被推举的官员都是孝廉,即使是孝廉,那么真的有治政之能吗?这样的漏洞,我们平常人动一下脑筋便能想到,何况那些洞察人心的政治家。其实察举之后,官员是有试用期的,一般为一年,官职前面也会备注“试”。

“试”不是考试,而是试用。在这一年的试用期内,官员要通过六项考核标准,如果通不过,那么就老老实实回去钻研经卷,等待下一次有人察举你(几乎没有可能)。通过了,那就算是正式踏上了仕途,为一方父母。

那么这六条考核标准是什么呢?

《汉书·百官表上》所注引的《汉官典职仪》记载:

一条:强宗豪右田宅踰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

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尊承典制,背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

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加罚,喜则淫赏,烦扰刻暴,剥戮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袄祥讹言。

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

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詑所监。

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政令也。

当然,这六条也不仅用于试用期考核,而是二千石以下官员在做官期间都必须遵守的律令。汉代有专门的监察机构,在中央是御史大夫,在地方是刺史。层层监管,官员自然不敢懈怠。看来在汉代,名望高重也要有真才实干,否则仕途也不会顺利!

如果将这六条放到现在,大家觉得有多少官员能过试用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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