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命名的是荣誉名称,表彰的是个人或集体。
2.适用于表彰先进用的文种有:决定、命令、通知。
3.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4.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5.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6.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7.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