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设立了十五个“不征之国”,分别是哪1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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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已近迟暮的明太祖朱元璋修订了自己之前训诫子孙的《祖训录》,改名《皇明祖训》,这本书中,一世豪杰朱元璋给自己的子孙立下了这么一个规矩:设立了十五个“不征之国”。

这是哪十五个“不征之国”呢?分别是:朝鲜、日本、大琉球(琉球国,1879年被日本吞并)、小琉球(台湾岛上原住民)、安南(越南)、真腊(柬埔寨)、占城(越南中南部国家,17世纪被越南灭亡)、苏门答剌(今印尼苏门答腊岛)、西洋国(印度沿海小国)、爪哇、暹罗(泰国)、湓亨国(今马来半岛)、白花国(今苏门答腊岛西北部)、三弗齐国(今苏门答腊岛巨港)、渤泥国(文莱)。

朱元璋看起来并不太希望自己的子孙和这些国家陷入纠纷,这是为什么呢?《祖训录》是这么说的:凡海外夷国,如安南、占城、高丽、暹罗、琉球、西洋、东洋及南蛮诸小国,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若其自不揣量,来扰我边,则彼为不祥。彼既不为中国患,而我兴兵轻伐,亦不祥也。吾恐后世子孙,倚中国富强,贪一时战功,无故兴兵,致伤人命,切记不可。但胡戎逼近中国西北,世为边患,必选将练兵,时谨备之。

大体就是说,这些国家离中土很远,而且不算富裕,打下来既得不到好处,而且也无法管理,他们如果骚扰,那我们狠狠教训一下就行,如果没什么事儿,就别招惹他们了,空耗国力,现在重要的是北方的蒙古问题,要注意这个边患!

也就是说,朱元璋的看法是,明朝对外应该集中解决蒙古残余势力的问题,对内的问题应该是努力恢复经济,发展生产,至于其他国家,不应该无事生非。那么,这是反映了明初保守、和平的国策吗?

这么理解没问题,但是!务必还要注意一点,这个政策并不是明朝对外的文告,朱元璋写这个只是为了指导自家的子孙,对外可从来没有公布过,也就是说明朝对外可没有这个承诺!

而且,明初虽然确实不太希望像元朝一样到处惹事生非,但是维护自家利益可毫不含糊,比如朝鲜,因为和明朝在东北(元朝的辽阳行省)争夺女真势力的主导权,就被明太祖以很严厉的方式震慑。

对于日本更是如此,因为倭寇问题严重,朱元璋直接给当时日本南朝怀良亲王写信,表示:你再不给我好好管这个事儿,我就要去揍你了!

可以想象,如果这些国家真的不安分,严重挑衅明朝利益,朱元璋很可能是会真的出手的!

所以说,朱元璋的真实意图到底是什么呢?

其实,朱元璋真正想做的,是恢复传统的以中原帝国为核心的宗藩秩序,唐朝国力极盛之时,毫无疑问是东亚的至尊,有了“天可汗”体系,然而唐亡后,中国陷入混乱,而下一个大一统的朝代则是蒙古人建立的元朝,元朝四处征伐,虽然有赫赫武功,却也严重恶化了对外关系。

元朝的统治对于传统的东亚秩序确实是个巨大的破坏

而且,元朝的对外征讨,实际上也并不能说是顺利,对越南、对缅甸和对日本的征讨,元朝均未竟全功,反而损耗大量国力。元朝之前,最为好大喜功的隋炀帝四处惹事,也是搞得民穷财尽。

对于朱元璋来说,他必须好好想一想,到处对外打仗到底划不划算。既然已经证明了,这种方式不可行,那么“怀柔远人”,建立一套稳固的宗藩体系,才更符合明朝的国家利益,而且这种策略也更符合中国人的文化传统,做“天下共主”,“复汉官之威仪”比做“天下霸主”要好的多。

但是,这只是内部方针,在没有稳固对外关系时,当然不能对外公布,以轻易给邻国口实。而且,朱元璋对于政治伦理非常看重,朝鲜太祖李成桂,越南陈叔明都因为篡政受到明太祖的强烈斥责,明朝甚至拒绝册封。如果单纯从实际利益来看,这是很矛盾的做法:明朝既然希望专心经营内政,对付蒙古,不希望和邻国无事生非,那为何要对于邻国的内政指手画脚呢?更何况,李成桂和陈叔明对于明朝还是很谦恭的。

这就是一个政治权威的问题,明朝希望树立自己的政治权威,“窜政”,“弑君”在东亚传统政治伦理中属于性质非常恶劣的行为,明朝认为自己有责任“主持公道”。

总体来说,明初这一政策是成功的,这的确一定程度提高了明朝的政治威望,明太祖执政期间并未有派军征讨任何一地。然而,朱棣当政的时候,却进行了南征安南的行动,这次出兵最初可以说是有正当性的:为越南陈朝主持公道,结束胡朝的胡作非为。也受到越南人的欢迎,然而之后朱棣却变卦了,直接吞并了安南,这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明朝陷入泥潭二十年,最后被越南义军击败而狼狈撤离。此时,朱棣已经逝世了,如果朱棣九泉之下知道此事,不知是否会悔恨自己没有接受自己父亲的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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