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5%,初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县市可适当低于此比例。单位缴存比例最高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5%,个人缴存比例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0%。
2.1998年12月15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比例最高可以达到职工工资的25%,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10%,但不高于15%。
3.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问题的了解很重要,缴纳人员需要根据缴纳规定进行费用缴纳,以保证公积金缴存顺利进行;
4.住房公积金兼有福利性与返还性,是为现代人减压的一种好的政策形式。
5.你想买房子的话,交越多,贷款金额就越高,但不能高于城市当地的公积金限额。
6.公积金缴费基数:以参保人所在省份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有的地方是40%-300%为缴费基数,按月缴纳。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律不得高于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