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秩序是人类一切活动的必要前提,是社会发展所应追求的基本价值。
2.维护一定的社会秩序是法的目的或职能,调整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是法的作用,而能够指导、评价、制裁人的行为等,则是法自身的功能。秩序,只有秩序才有自由。这世上从来没有绝对的自由,自由只存在于束缚之中,风筝飞得再高再远,也并不完全自由,如果没有一根线牵着它,它便会在这天地间随风飘荡,无所适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