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日依法履行安全”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企业全员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怠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