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予,汉语常用字,读作yú、yǔ或 zhù,最早见于战国文字,其本义是使别人得到,即《说文解字》所谓的“推予也”,由此引申出赞许、在等含义。
2.《唐韵》:余吕切,《集韵》、《韵会》:演女切,《正韵》:弋渚切,并音与,赐也。《诗·小雅》:君子来朝,何锡予之。《周礼·春官》:内史掌王八枋之灋,七曰予,八曰夺。通作“与”。
又《博雅》:大予,乐名。注:汉明帝永平三年秋八月戊辰,改大乐为大予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