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场合。在不需要严格区分时,在不少场合,意见和建议可以混用。关于这件事如何办,我的意见是如何如何,如属下对上,这个意见,实际上是建议。这儿是混用了。
2.使用范围。意见的使用范围大于建议。意见可以仅仅是一种看法或者想法,而建议则需要有该如何办的内容。
3.主观性。意见更多地体现为主观性,自主性,甚至自言自语,自己不能对自己提建议,决定权归自己,该怎么办自己去办就行了。而建议需要作用于客体,是当自己不握有决定权或充分决定权时,向他人、单位提出的办法。通常用于小对大、下对上,如反过来用或平等地位用,则有尊重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