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性质是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
2.含义是企业一般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3.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