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宪(774~829年),字章武,洮州临潭(今甘肃临潭县)人。唐朝中期将领,西平郡王李晟之子。接下来知秀网小编就给大家带来相关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仁孝好儒,礼法修整。起家太原府参军,迁醴泉县尉,从事襄阳于頔、魏博田弘正二镇,颇有政绩。入朝,为宗正少卿,迁光禄卿。唐穆宗即位,迁检校左散骑常侍,随从左金吾大将军胡证护送太和公主出嫁回纥,还献《入蕃道里记》,拜太府卿。出任洪州刺史、江西观察使,治下有惠政。
唐文宗太和二年,拜岭南节度使。性本明恕,精通律学,详决冤狱,政绩斐然。太和三年(829年)八月,卒于岭南官所,时年五十六,追封陇西郡公,葬于袁州。
人物生平
李宪为西平郡王李晟的第十子。李晟诸子中,李宪与李愬最有仁德和孝心。李晟死后,只有李宪与李愬坚持为父庐墓三年。
李宪长大后,喜欢儒家学说,遵守礼法,庄重自持。初任太原府参军事、醴泉县尉。于頔任襄阳节度使时,征召李宪为军府从事。当时吴少诚扩张到淮西,独怕于頔的强大威势,时人认为是有李宪帮助谋划。不久,进入魏博节度使田弘正幕府,升任卫州刺史,以政绩良好著称。后来,调任绛州刺史。绛州有人用妖术引诱百姓作乱,李宪将他们逮捕杀掉。河中郡的士兵本来靠绛州供应军粮,汾河船运可以通黄河、渭水,每年租谷和买的粮食,经常几十万石,运往旧敖堡山粮仓,道路险要,百姓运送粮食,十头牛难运一车粮。李宪在汾河边选地建新仓,应当花费二百万钱,请求朝廷批准备留下垣县的粟卖到河南,用这钱买绛州的粟,既免除运输的辛苦,又计算它的赢利来修新仓,绛州人靠此获得了好处,回朝廷任宗正少卿。
长庆二年(822年)与副金吾大将军胡证任护送太和公主的使者,出嫁回鹘崇德可汗。还朝后,向朝廷献上《回鹘道里记》,升任太府卿。长庆、宝历年间为洪州刺史、江西观察使。大和二年(828年)十月,迁岭南节度使。
功臣显贵的子弟,李宪历任官职都以才能出众而扬名,政绩卓著。善于制定和执行法律制度,性情明智宽厚,详审判定大案,保全了数百名无罪之人的性命。
大和三年七月十七日(829年8月20日),李宪卒于岭南官所,享年五十六岁。其长子李游,中和年间任袁州刺吏,与其弟李绳家宜春,将李宪归葬于袁州分宜红花仰野猿攀果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