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喷雾属于非限制携带物品,可以办理托运手续。根据《民航旅客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物品目录》规定:旅客应将携带的液态物品(液体、凝胶、气溶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ml)的容器内携带。
2.对于容积超过100毫升(ml)的容器,即使该容器未装满液体,亦不允许随身携带,应办理交运。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L)、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每名旅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办理托运;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