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语言表达的“特点” 有以下特点:
1.叙述。叙述是写作中最基本、最常见的表达方式。是作者对人物经历、事件发展变化、场景与空间变换的叙述与阐释。
2.描写。描述是一种表达描述对象的外观和形态并重新出现在读者面前的方式。
是叙事尤其是文学创作中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在一般抒情、议论和解释性文本中,它有时用作辅助手段。
描写手法用得好,可以生动形象,使读者在看到人、听到声音、感受现场时,都会受到艺术的强烈影响。
3.抒情。抒情是表达和表达作者的感情。它是抒情风格的主要表现方式,在一般文学作品和叙事中常被用作重要的辅助表现手段。
4.议论。议论就是作者对某个议论对象发表见解,以表明自己的观点和态度。
它的作用在于使文章鲜明、深刻,具有较强的哲理性和理论深度。在议论文中,它是主要表达方式;在一般记叙文、说明文或文学作品中,也常被当作辅助表达手段。
5.说明。
讨论是指作者对某一讨论对象发表自己的看法,以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作用是使文章清晰深刻,具有很强的哲学理性和理论深度。在议论文中,它是主要的表达手段;在一般叙事、说明文或文学作品中,常作为辅助表达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