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印子钱是清朝时期高利贷中的一种形式,放债人以高利发放贷款,本息到期一起计算,借款人必须分次归还,具体方式,举例如下:放钱十吊,以一月为期,每月二分行息,合计一月间本利,共为十吊零二百文。再以三十日除之,每日应还本利钱为三百四十文。
2.当贷出原本时,即扣除本利,然后按日索取每日应还的本利,到期取完。因为每次归还都要在折子上盖一印记,所以人们就把它叫做“印子钱”。据《清史稿·张照传》记载:“民间贷钱征息,子母相权,谓之“印子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