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票冲红是针对原开的发票有误或因为其它原因需更正,需要重新开具的发票调整账目。
2.红字发票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