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委常委享有正省级副职职权或副省级正职职权,属于副省部级别的党政领导。
2.省委常委是指省委常委会的组成人员,省委书记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常委主持省委全体会议,决定本省党内的重大事项,总结省委近期工作,任命省辖市委领导班子,规划下一阶段省委工作。在现阶段,和省委常委同级的还有直辖市市委常委和自治区党委常委。省委常委享有正省级副职职权或副省级正职职权,属于副省部级别的党政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