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缓期两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刑罚,不用立即执行,而是两年后再执行的刑罚方式。通常适用于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的犯罪分子身上,他们的社会危害性不大,两年的考验期有利于其思想的改造,两年期满后没有故意伤害和其他危害社会的新行为,可以将死缓转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不再执行原判刑罚,根据情况重新判决。
2.缓期执行是这样一种措施:对于被依法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以及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人,规定一定的期限暂缓刑罚的执行,缓期执行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到判决确定之日(发生法律效力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