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拘传是人民法院强制被传唤人到庭参加诉讼的一种特殊方法。
2.拘传适用于必须到庭的民事被告,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者。与刑事诉讼拘传不同,后者是司法机关强制刑事被告人到指定的场所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