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祀(拼音:sì),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字。最早见于甲骨文。本义是指永久祭祀,后引申为泛指祭祀。
2.形声字。从示,巳声。始见于甲骨文。本义是指永久祭祀。《说文》:“祀,祭无已也。”徐锴系传:“《老子》曰:‘子孙祭祀不辍’是也。”曶鼎:“曶其万(年)用祀。” “祀”字即用此义。引申之则泛指祭祀。《国语·周语上》:“夫祀,国之大节也。”甲骨文《殷契佚存》:“其祀多先祖。”金文天亡簋:“王祀于天室。” “祀”即指祭祀而言。
3.“祀”字历代字形一脉相承,变化不是很大,只是在西周和战国文字中有在声旁“巳”字上加“A”和“B”为饰笔。在秦代文字中,“祀”字还出现了“禩”这种异体。甲骨文中“祀”与“巳”有时可以通用。《小屯·殷墟文字乙编》2587:“庚寅卜,争贞:我其祀于河。” 《战后南北所见甲骨录·南北坊间所见甲骨录》3.35 :“贞:巳河。” “祀”字可能是“巳”字之孳乳分化字。关于“巳”字之字形演变,参见“巳”字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