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是指围绕婚俗改革试点内容,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遏制婚俗不正之风,不断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风貌,为推进婚俗改革提供模板,将成功探索因地制宜推向全国。
2.婚俗改革实验区名单:河北省河间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吉林省永吉县,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东台市,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宁陵县,湖南省澧县,广东省广州市,重庆市大足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等单位确认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