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士是高等教育本科阶段授予的学位名称,大体可依学科类别分为理学学士、工学学士、文学学士、艺术学士等。有些院校会提供衔接学士课程,予副学位课程毕业生升读。
2.学士学位,是高等教育本科阶段授予的学位名称和学位类型。在中国学位结构中为基础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由学位授予单位依照本单位的学位授予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授予。
3.学士学位表示学位取得者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