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档案里面有哪些资料
第一类:履历材料。
第二类: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审计材料。
第四类:学历学位材料;职业(任职)资格材料;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培训材料。
第五类:政审材料;更改或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出生日期、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
第六类: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第七类:表彰奖励材料。
第八类:涉法违纪材料。
第九类:招录、聘用材料;任免、调动、授衔、军人专业(复原)安置、退(离)休材料;辞职、辞退,罢免材料;工资、待遇材料;出国(境)材料;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
第十类: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处理材料;治丧材料;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审核工作材料;其他材料。
2.档案一般在哪里?
(1)临近毕业的大学毕业生们如果已经找到了就业单位,那么可以问一下你的单位是否可以接受你的毕业档案,如果可以就把自己的档案和户口转到接收单位即可。
(2)毕业生的档案可以放置在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当地的人才中心接收毕业生个人档案需要持有学校和教育部门发放的报到证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存放个人档案。
(3)大学毕业生的个人档案学校也可以暂时替毕业生保管,但是学校保管的档案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毕业后的两年以内,也就是说学校为你保管两年的档案,如果还是没有找到接收你的个人档案的地点就要被打回原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