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87年,北京故宫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世界遗产组织对故宫的评价是:“紫禁城是中国五个多世纪以来的最高权力中心,它以园林景观和容纳了家具及工艺品的9000个房间的庞大建筑群,成为明清时代中国文明无价的历史见证。”
2.故宫成为世界文化遗产,使人们对故宫古建筑价值的认识有了深化。故宫所代表的是已经成为历史的文化,而且有着宫廷文化的外壳,同时它却代表了当时的主流文化,经过了长时期的历史筛选和积累,当然不能简单用“封建落后”来概括。故宫和博物院不是毫不相干或对立的,而是有机的统一,相得益彰。
3.把它们结合起来,就可看到,故宫博物院是世界上极少数同时具备艺术博物馆、建筑博物馆、历史博物馆、宫廷文化博物馆等特色,并且符合国际公认的“原址保护”、“原状陈列”基本原则的博物馆和文化遗产。
4.世界文化遗产的基本精神是文化的多样性,从世界文化遗产的角度,人们努力挖掘和认识故宫具有的突出的和普世的价值。
5.“文化遗产”观念的引入,突破了传统的“文物”观念的局限性,强化着遗产的环境意识、共享意识,以及全社会都必须承担管理和保护的理念,促使人们从“大故宫”的观念来看待故宫保护。这在故宫保护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不仅要保护故宫本身,还要保护它的环境。
6.过去只重视对故宫本身的保护,后来认识到与皇宫连在一起的护城河也是皇宫的当然组成部分,必须治理,于是就有了20世纪90年代投资6亿元人民币、费时三年的护城河治理,改变了长期存在的脏、乱、差面貌。
7.根据世界遗产委员会的要求,在文化遗产地的周边必须划定“缓冲区”,以保护其周边原有的历史风貌和环境。
8.2007年5月,在北京召开的“东亚地区文物建筑保护理念与实践国际研讨会”通过的《北京文件》,对中国遗产保护的政策和原则给予很高评价,对故宫等世界遗产地的修缮给予充分的肯定,这是对不同文化背景的世界遗产及其特色的保护方式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