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龄要求,年龄在18-55周岁之间的健康女性公民可以献血。如果女性处于月经期、哺乳期或者妊娠期,则不能够献血。
2.对体重也有要求,只有体重在45kg以上的健康成年女性才能够献血,低于45kg的不能够献血,因为体重过轻,体内血量减少,献血以后容易发生乏力、头晕等不适,对献血者造成一定的健康影响。对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丙肝抗体阳性、艾滋病抗体阳性或者梅毒抗体阳性的女性,不能够献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