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法自毙》故事:
商鞅本是卫国人,称卫鞅,又称公孙鞅。秦孝公时,他从魏国来到秦国,规劝秦孝公奖励耕战,变法图强,并亲手制订了详细的变法方案。变法首战告捷,为了表彰他的功绩,秦孝公把商邑之地封给他。因此,世人便称他为商鞅或商君。商鞅变法,极大地调动了新兴地主阶级的生产积极性,在一定范围内,解放了生产力,因而,变法以后的秦国,兵强马壮,粮草丰盈,为日后秦统一全国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但是,变法也触动了一部分人的私利,引起了保守势力的强烈不满。秦孝公死后,秦惠王即位。他代表守旧势力的意愿反对变法,下令逮捕商鞅。为了免遭迫害,商鞅只好出逃。他逃至边境的关口,想在旅店里暂住一下。店主不知道他是商鞅,就说:“商君的法律规定: 客人没有证件,旅店主人与所留客人受同样的处罚。”听罢,商鞅喟然长叹说:“为法之敝,一至此哉!”
2.含义:后人据此引申出“作法自毙”,比喻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泛指自作自受、自食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