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向省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阅卷结果的申请。
2.省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考生复核申请。
3.对成绩复核结果无误的考生,将发布成绩复核结果公告,对复核需要更正的结果书面告知相关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