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次旷工,通过口头或书面警告,让本人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并且责令反省;
2.第二次旷工,以全公司通报批评的方式警示本人及其他员工,并由主管领导进行谈话,记大过处分;
3.第三次旷工,开除或劝退。
4.旷工是指职工不请假而无故缺勤。和迟到、早退以及病假、事假,都不属于一个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