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义务教育的目的
为了发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2.义务教育的步骤
“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第二阶段,在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
3.义务教育的制度
(1)年限:“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
(2)义务教育的阶段和学制
阶段:“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学制,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学制:“六、三制”、“五四制”或九年一贯制。
4.义务教育的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