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考试期间因考前突然生病、其他形式(补修、提前修、选修、重新学习等)考试与正常考试发生冲突或其他意外原因而不能参加考试者,应于考前向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书面缓考申请表(附有关证明材料),经院系主管教学主任同意,办理缓考手续,领取缓考通知单(交缓考课程任课教员进行成绩登记使用),本学期成绩记为“缓考”。
2.由院系报教务处备案。 经批准缓考的学生有一次正常缓考机会,学生须在下学期到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科查询缓考课程安排。
3.缓考试卷与补考试卷难度相当,很多申请缓考的学生目的之一是能考个好成绩或避免不及格。但申请缓考的学生也有风险,一旦缓考不及格,就得直接重修,没有补考资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