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央视的315晚会把这一天推向了高潮,众商家们胆战心惊,希望自己不要榜上有名。但是对于消费者来说,这一天真的是个好日子。
2.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顾名思义,就是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很多时候,消费者其实都是一个劣势群体,只能被动的接受商家传达的信息,甚至连信息的真伪都不能明辨,在花钱的同时却还得不到相应的产品和服务。
3.随着时代的发展,消费者的权益越来越得到重视。1898年的时候,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当时的消费者组织还没有形成全国性,要到几十年之后,全美的消费者联盟才终于成立了。随后,消费者联盟先是在各个发达国家逐渐成立,直到1960年,建立了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此之后,各个发展中国家也陆续重视起消费者的权益,纷纷成立消费者协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