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隶属一般指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指企业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领导。关系代码按国家标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填写。
2.隶属单位分为:
(1)中央,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共中央,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等。
(2)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直属的行政管理单位。
(3)地区,包括自治州,盟,省辖市和直辖市辖区直属行政管理单位。
(4)县,包括地,州,盟辖市,省辖市辖区,自治旗,县级市直属的行政管理单位。
(5)街道,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置的建制市的市区街道办事处等机构管理的单位。
(6)镇,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建制镇政府所管辖的行政管理机构单位。
(7)乡,指乡一级人民政府及直属行政管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