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白居易(七七二-八四六),字乐天,号香山居士,下邽(今陕西省渭南县境)人。贞元十五年(七九八)进士,任翰林学士,左拾遗。因直言极谏,贬江州司马,移忠州刺史。后被召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太和年间,任太子宾客及太子少傅。会昌二年(八四二),以刑部尚书致仕,死时年七十五岁。
2.杜甫而后,白居易是我国古代一位杰出的现实主义诗人。他所生活的七十多年里,正是安史之乱后各种矛盾冲突急剧发展的时期,也正是唐朝走向衰微的`时期。错综复杂的社会现实,在白居易诗中得到了较全面的反映。今存白居易诗近三千首,数量之多在唐代诗人中首屈一指。他的成就,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治讽喻诗;一是以《长恨歌》、《琵琶行》为代表的长篇叙事诗。前者把当时社会病态的症结所在,几乎全部呈露在他的笔底。
3.后者则有着曲折离奇、自具首尾的细致的情节描写,和完整而鲜明的人物形象的塑造。在语言和音调上又显得特别得流畅匀称,优美和谐。这是一种新型的诗,当时号称「千字律诗」,流传极广,正如宣宗李忱所说:「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著有《白氏长庆集》七十一卷。
4.主要作品:《买花》《问刘十九》《白牡丹》《赋得古原草送别》《长恨歌》《琵琶行》《宫词》《鸟》《暮江吟》《观游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