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让原则:
(1)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2)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机动车先行。
(3)相对方向行驶的车辆,右转弯车辆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2.关于让行的其他规定
(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