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杀牛可是要苦役一年 梁山好汉为什么能随便吃到牛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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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在中国古时候的国家法律规章中,的确是有“严禁私宰耕牛”这一条法律规定。《唐律卷十五·厩库》就明确地指出:“主自杀马牛者,徒一年。”意思是:假如你干掉了家中养的马或牛,就得服一年苦役,换句话说朝廷严禁擅自屠宰这两类家畜。

宋朝会直接法律规定擅自残杀耕牛会直接发配;宋真宗时期,皇上下了一道谕旨,意思是说要将擅自宰牛的人眼中的处理;清代直接建立了永禁私宰耕牛碑。可以说屠宰耕牛,在中国朝历朝历代全部都是斩头的大罪。

很多人毫无疑问会问,牛和猪羊一样全部都是家畜,为什么不能吃呢?由于中国古时候一直是农业经济,春秋时期阶段便有法律规定:“盗马者死,盗牛者加。”牛作为那时候的劳动工具,一直是被爱护的目标,擅自宰杀耕牛相当于行凶,这个是死罪。而这么做的目的便是为了更好地爱护耕牛,发展壮大农牧业。

知道古时候屠宰牛是违法的,那为何梁山好汉去酒楼,张嘴再点牛肉呢?《水浒传》讲的是宋代产生的小故事,看了《水浒传》的人都能想到这么的一个情节:但见一个梁山好汉走入一个山间小店,招乎小二,“有甚美味的一并上去”,不一会店小二就把一股票大盘牛肉、一瓶酒、一双餐具一并上去,梁山好汉便能够 “小碗饮酒、大块吃肉”。而《水浒传》里的梁山好汉绝大多数全部都是造反派,她们要打倒朝廷,朝廷越不许吃牛肉,她们硬要吃,这才合乎她们的“叛逆”性情。

《水浒传》里能吃到牛肉的地区大概有三处,一是刘家道闸开的宰人,比如朱贵给梁山建立的山眼;二是地区豪族的生态园,例如史进她们家。三是边远地区的小店,例如林冲在草料场惠顾的小店。殊不知一些官衙大哥也只有悄悄地吃,不可以让朝廷了解,不然会变成政治污渍,引来祸端,这二者也产生了独特的比照。

可是,话又说回家,民俗擅自残杀耕牛的还是有的,由于一斤牛肉能卖去一两百文,这真是是高价了!伴随着高新科技的发展,农机化的普及化,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农户不会再依靠牛来耕地。从那以后,喂养牛仅仅为了更好地给大家出示美味可口的菜式。

我认为,施耐庵描绘梁山好汉吃牛肉有两类作用,一是重点突出梁山好汉以武犯禁,蔑视官衙的凶悍人物形象;二是揭秘北宋徽宗王朝法律意识淡薄,有法不依的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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