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鞅变法之前 秦国为什么会流行私斗

很多人都不了解秦国私斗,接下来跟着知秀网小编一起欣赏。

法律对社会发展尤为重要,可以保障社会的稳定,处理人们之间的矛盾。可以说,如果没有它的参与,社会将进入极其混乱的地步。

商鞅变法前的秦国就有这样的历史,一场私斗引起两万人参加,对社会造成的影响极为恶劣。按理说,封建社会的管理极其严格,那么私下斗争的事情又是怎样产生的呢?而且是此次私斗是群体性的打架事件,又一问题便是,群殴是怎样流行开来的呢?

农业社会是孕育群殴的温床

1.农业资源划分界限不明显因为极易发生斗争

两岸流域给人们带来了肥沃的土壤,中原文明在此基础上开展和兴盛。农业对于古中国来说,非常重要。在众多产业中,它有着极高的地位,而且是其他产业所不能替代的,这和自然地理环境有很大的关系。通过农业,古人逐渐步入了国家的建设。

在有限的生产资料中,人口逐渐增加,这就导致了社会不公平事件的产生。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封建势力在其中起了重要的作用,对于劳动者而言,这是可恶的力量,但是对于整体社会而言,这是维稳的基础。

当诸侯在各自的领域内完成小国的建立之后,各个地区的人们依然依靠着土地资源进行劳作,创造价值,促进国家的发展。秦国就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小国。它处在靠近西北的区域,广袤的土地上,田地的面积比较多。土地是人们心中无比重要的资源。人多的地方就有江湖,田地多的地方就有矛盾。在广袤的土地上劳作的人们,除了相互帮助之外,也有矛盾的产生。

农田,水渠,劳作工具铁器等都是重要的资源,缺少其中一个,人们将难以顺利生产。资源是有限的,而劳动力是不断增加的,为了维护资源,为了得到更多的资源,男性之间经常发生打架的现象。最初是两三个人的战场,后来导致了上万人的参与。

2.古人重视家族的力量

对有矛盾的两个人来说,每一个人背后都有一个庞大的家庭。直系亲属非常有限,更多的是家族当中的人们,它所涉及的人口数量非常庞大。对古人来说,家族利益是无比巨大的,个人非常看重所身处的家族。它对人们来说是一种底气,在法律不健全的时代。

人们认为个人的力量非常渺小,家族中的人数越多越好,它可以支撑人们在社会中更好地行走。这些事件经常发生在底层家族当中,他们除了农业之外,没有可依靠的实力,所以群殴的事件大多发生在底层。

相互斗争的两个人,可能因为极其小的事件引发。田地里水的多少,田地面积微小的改变,牛群的多少等都可能让两人进入互不相让的局面。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两人的打斗最终变成了两个家族的斗争。

从这方面看,古人多子多孙的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维护家族的稳定,从最初的思想观念来看,人口多代表着更大的力量,一旦遇到对抗,本家族的人们不会慌张。

而且人口多的家族,即使不动手,在外人看来就是强大的存在,即使自身没有过错,也会选择忍气吞声。如果遇到两个家庭势力相当的情况,对抗就难以避免。从秦国的管理层来看,这样的事情对社会稳定非常不利,是需要强力打击的事情。但是参与的人大多不是贵族人员,他们所处的位置非常低。

一旦发生争斗,都是在私下里进行。当管理者出面制止的时候,斗争已经到了白热化的程度。让管理者懊恼的不是平息这类争斗,而是怎样从根源上避免这样的事件发生。

法律的欠缺使参与斗争的人肆无忌惮地行动

1.法的观念出现较晚

当时的社会还未统一,国家治理很难有完善的系统。被分割开来各个小国之前是一个非常小的单元。它们没有帝王的管束,在各自的领域内自行发展。做为大国来说,周有一定的法规,至少宗法观念对社会起到了很大的约束作用。

但是分散开来的小国,在发展上各行其道,法制已经被大大破坏,得不到人们的认同,很难在新的社会中运行。

没有外在约束之后的人们,逐渐暴露出了人性爱争斗的一面。人们从自然社会中产生,那里的社会告诉人们需要不断进行斗争来获得属于自己的地盘,属于自己的财富,和自然界中的大多数动物一样,人群在自然中的属性没有发生改变。

但是当文明社会到来之后,这样的争斗不利于整体的发展,不过身处在底层的人们意识不到斗争的危害性。在参与者看来,这是不需要付出代价的事情,相反可以维护家族的尊严和地位。

如果参与者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之后,恐怕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件了。秦国的变法者逐渐意识到了这个问题,通过多种条款来预防这样的事件发生。法的推广有很大的难度,对人们来说,为了适应它,需要承受很大的阵痛。

首先要做出服从的就是那些处在底层中的人,他们的人口数量虽然很大,但是手中没有固定的资产,没有军队保障。他们不得不妥协于来自于王的统治。秦法从各个细节出发管理人们的日常行为,斗殴是里面重要的叙述部分。斗争的引起者和参与者都将受到严厉的惩罚,而且前者所要遭受的处罚更大。

这样的方式能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私下解决矛盾的方式,往往被保护很好,上级人员知道消息的那一刻可能比较晚。

为了更好地预防恶性事件发生,秦除了采取惩罚的方式以外,还利用鼓励的方式让大家进行相互监督。不管是争斗还是举报,人们都可以从中得到一定的利益,但是相比较而言,后者更加轻松一些。在利益的驱使下,这类事件发生的次数逐渐减少。

2.民众的思想文化水平有限

除了法的缺失以外,这个地区之所以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和当地人们的性格,教育有很大的关系。这个地区偏靠西北区域,水系较少,受地理气候环境的影响,这里的性格比较直爽,而且体型比较健壮,好斗的基因存在于当地人的血液当中。

和其他地区的百姓相比较,这里的人们更加彪悍,相互之间很容易因为小事摩擦产生争斗。和其他地区人们温婉的性格相比,他们很容易被情绪鼓动,做出不理智的事情。同时教育对人们的行为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这个地区的人们受教育的程度较低,社会比较崇尚武力,人们没有把知识文化看得很重。前辈们礼贤的精神没有在这里得到好的普及,而且不适合他们的生活方式。

儒家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人们在行为上约束自己,有了圣贤的标准之后,人们会更加主动地接受教育,提高修养。如果人们能在行为和道德上严格要求自己,和他人的相处就会变得更加平和融洽,会用更好的方式去解决两人遇到的问题。

由此社会会变得更加和谐。“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肤,其次治筋脉,其次治五脏“,想要解决问题,人们需要从各个角度入手,从主次矛盾上入手,一层层地解决,才能从根本上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社会产业结构单一的环境下易引发矛盾

1.单一的经济来源易引发争端

为了争夺资源,国民们把眼光聚集在有限的农业资源上。狼多肉少,很容易出现不均衡的情况。这是农业社会所面临的局限性,如果这个地区在其他领域内能有更多的选择,会分散人们的注意力,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其他劳动上面,斗争就会变得更少。比如手工业,可以让人们有更多可以创造财富的机会。

2.社会将人们固定在农业领域

当时的社会并不鼓励人们去从事商业的发展,和这个国家有着明显区别的是南方国家,这里的人们可以在从事诸多商品的交易,民众每天都在思考着怎样进行经济交流,为了配合各自的利益,人们的交流变得更加频繁,经济往来更加亲密,人际关系更加顺畅。

秦国的人们在相互交往之中,缺少经济利益的牵扯,所以更容易发生矛盾。

结语:

从秦国私斗的原因当中,可以看到的是一个地区文化教育的重要性,法律普及的重要性,以及经济发展在社会中所占据的地位。

内部矛盾的产生可以暴露出一个社会的许多问题。遇到问题,除了想办法解决外,还可以让民众进行深刻反思,能够更好的去解决社会中发生的其他问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及时的查漏补缺才可以让社会发展的更好。

参考资料:

《秦国法制》

《吕氏春秋》

《史记》

《秦国崛起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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