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空饷”是指军官虚报兵员冒领军饷,这种弊病很常见。比如宋神宗时,禁军兵籍管理弊端丛生,士兵死亡不注销、逃亡不下编,兵额有缺不招填,因而导致守边的兵员越来越少。到宋徽宗时,此风愈演愈烈,崇宁年间仅熙河一地士兵逃亡达四万,然而“将副人员坐视故纵而不问”,目的就是为了冒领军饷。宋朝军队羸弱,不能不说与此有较大关系。
明朝在这方面也好不到哪去,为了多吃空饷,一方面,军官向朝廷虚报兵数,士兵只有四万七,却虚报十万,多吃了一倍的空饷。看样子,似乎不虚报也不行,因为士兵不到两万,却设置了上千的将领,不多弄点空饷,怎么养得下这么多将领?
另一方面,对那些不能忍受饥饿困苦的士兵,军官并不阻止他们逃亡,反引以为利,甚至可能故意惩罚士兵,逼他们逃跑,这既可贪污军饷,又可向逃亡士兵索取贿赂。在这样的苦役盘剥之下,仅正统三年(1438年),逃亡士卒就达120万;弘治时,全国逃亡军士达十之六七。等朝廷真要用兵开战时,皇帝拿着花名册一看,满以为是百万雄师,其实早就被军官们掏空了。
此风在清朝仍盛,直到鸦片战争爆发之前的1838年,一位禁烟派官员上奏皇帝说,“粮多冒领,则有饷无兵”。1853年,吏部右侍郎向皇帝奏称,京师“步军营额设甲兵共两万一千余名,风闻现在空额过半”,可见吃空饷现象之严重。
吃空饷不但在军中泛滥,在朝廷部门也是如此。嘉庆十四年,几个工部书吏采取假印舞弊、捏造大员姓名等手段共冒领银物14次,包括五万多两银子和价值近两万两的绸缎等物。民国时江西大余县警察局本来有正式人员123人,却上报了255人,空饷发到警局,被局长一人贪占。
自己不出力,仅凭占着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得空饷,从法律上来说,这已构成诈骗罪或贪污罪。之所以吃空饷屡禁不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将这种行为进行问责,将之以诈骗罪或贪污罪绳之以法。避谈发饷者的渎职责任与合谋问题,让吃空饷的成本太低。试问,如果朝廷严查到底,乃至“拔出萝卜带出泥”,吃空饷者还敢趁机揩油吗?